| 标题 | 一房二卖是诈骗罪吗 |
| 内容 | 律师解析:同一房源两次售出并不必然导致欺诈罪的成立。但若房地产开发商或经纪人采取虚构事实、编造借口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房产,且在收取款项后无合法理由地拒绝履行合同时,那么此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所规定的违约和欺诈罪——合同诈骗罪。当这一行为经司法程序确认为合同诈骗罪时,便应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条款进行追责判刑处罚。另据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期间内,再次将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售予他人者,需处以警告并做限期整改,同时还要被处以2万元至3万元以下的罚金。若涉及到刑事犯罪,则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法律依据: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九条 |
| 随便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