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标题 | 刑事自诉案件罪名有规定吗 |
| 内容 | 刑事自诉案件共分四类: 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 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 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; 四是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案件。 《刑事诉讼法》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:(一)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(二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(三)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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